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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进校园:和谐未来启新程

发布时间:2025-04-06   来源: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系郑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河南省教育厅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郑州中专学校,以培养"轨道交通、通信技术"专业人才为办学目标及特色。                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为杜绝孩子们走入歧途,加强对社会上的一些隐形 危害的认知及对法律知识的 一些普及。昨日我们邀请到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石紫惠检察官来到学校与学生们深入探讨这些概念,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为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学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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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吸烟、饮酒;• 多次旷课、逃学;• 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沉迷网络;• 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阅览、观看或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网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定义了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有害未成年人自身,还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包括:• 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殴打、辱骂、恐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盗窃、哄抢、抢夺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信息;• 卖淫、嫖娼或进行淫秽表演;• 吸食、注射毒品,或向他人提供毒品。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应负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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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青少年应当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预防和禁止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通过法治教育,让孩子们明确知晓自己年龄段容易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预防意识。同时,自觉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养成良好品行,以抵制不良思潮和行为的影响,也为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树立更为正向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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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普法教育进校园:和谐未来启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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